把「分內之事」顧好就是負責?主管欣賞的人才,做法與你不同

從來沒有一個人,會認為自己「不負責任」。
然而,組織經常出現一種矛盾現象,亦即各功能分工下的每一個環節,都認為自己確實有「負起責任」將「份內之事」做好,但整體運作起來卻仍然漏洞百出,原因何在?

把「份內之事」顧好 ≠ 負責
當組織運作的過程中產生問題時,多數人會想要先釐清「責任歸屬」,以「排除法」檢視是否是自己的「份內之事」。
如果不是「份內之事」,當然不是我負責;倘使碰巧發生在權責範圍內,想法就變成:「該我負責的我會負責,但問題是因某人而起,所以應由某人負全責。」
亦即,把「份內之事」顧好就是負責任,是多數人對「責任感」的認知。
抱持「份內之事我負全責」心態的人,任事原則在於「份內之事不能出錯,錯了要負全責」,他對「份內之事」兢兢業業,對灰色地帶格外敏感,認為觸碰灰色地帶是「撈過界」,會得罪人。
因為他把責任範疇限縮到很小,出錯機會自然較少;看起來大家都有對份內之事「負起全責」,但灰色地帶卻持續乏人聞問,甚至理直氣壯的互踢皮球,問題將漸次惡化。這種只想把份內之事「顧」好而非把事「做」好的心態,是主管最易感到無力之處。
然而,組織是各功能單位依其專業進行分工,串聯起來的運作過程是環環相扣,各功能之間或多或少都存在權責不易界定的「灰色地帶」,也是較複雜、容易出錯的地方。……..

資料來源: 經理人

留言

熱門文章